投诉及监督检查决定结果公告 (琼财采处决字〔2025〕82号)
一、项目编号:[HNJY]20250700002[GK]
二、项目名称:海南警察学院(筹)食堂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德玛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王府公寓16楼 A房
被投诉人1:海南警察学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定海大道1号
被投诉人2: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2-8号
相关供应商:安徽新智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工投立恒广告创意产业园B10栋西1-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提起5项投诉,其中投诉事项1是安徽新智创的响应报价明细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品牌型号,经查阅招标文件此项属于无效投标。投诉人后撤回投诉事项2-5。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2-5本厅不再审查;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 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4家供应商中,有2家投标文件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的情形,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决定如下:
中标结果无效,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