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TS-2024-006
二、项目名称:临高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钱家英
四、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该项目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一)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的罚款;
(二)禁止二个月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三)认定当事人的评审意见无效,责令返还获取的评审费。
临高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