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海龙财采【2024】13号)
一、项目编号:JCY2024-033RR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全覆盖项目(三次招标,A 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千仪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栋404房
被投诉人 1: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 19 号龙华区人民政府 1 号办公楼 407 室
被投诉人 2:海南金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 65 号盛达景都二期东区 B 栋 903 房
相关供应商:海南赛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702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响应的饮水机应属于负偏离。投诉事项2:我公司技术评审得分扣掉这么多分我司认为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更正后的采购结果,因采购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投诉事项2无法进行审查,且采购文件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