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采决〔202
4
〕
12
号)
一、项目编号:
HNFXG2024-002二、
项目名称:
三亚市公安局2024年度公安辅警、工勤、事业人员制式服装采购项目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报喜鸟集团安徽宝鸟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
被投诉人1:海南富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海罗村5组5030号
被投诉人 2:三亚市公安局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2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欧辉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三期
当事人:三亚市公安局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对于样衣得分低的投诉。投诉事项2:对于质疑过程中中标公司和采购人正常签订合同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两项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报喜鸟集团安徽宝鸟服饰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