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 (琼财采普罚决字〔2024〕第13号)
一、项目编号:HNJY2023-73-2
二、项目名称:2024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蔬菜、 肉鱼蛋、副食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供应商: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联路振东区政府宿舍宏利大厦 C座406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需求:罪犯食用蔬菜、肉鱼蛋、副食品等。预算金额816万元。2023年12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2日,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放弃中标的函》。经审查,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放弃中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厅决定对当事人海口海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816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 小写40,800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