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 (琼财采普罚决字〔2024〕第14号)
一、项目编号:ZDYR-ZB2023-011
二、项目名称:2024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 食用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供应商: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东路118号福昌大厦507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 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2023年12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价:优惠率:11%。2023年12月20日,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向采购人递交《弃标函》。经审查,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放弃中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厅决定对当事人海南龙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23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 小写11,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