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
(儋财采〔2024〕1005号)
一、项目编号:HNHX-2023-030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天角潭东岸干渠崖碧渡槽水毁修复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磋商小组成员陈春雷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滨江温泉花园6号楼402房
四、基本情况
在评审项目过程中存在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评审分值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处以以下处罚:
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儋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