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1-0513
二、项目名称: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第三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东方市教育局、代理机构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经查,当事人在进行该项目B包、C包的资格性审查过程中,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对此进行改正,加强单位参与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以及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及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并于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东方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