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N
HXT-
2024-
014
二、项目名称:
2024琼中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发送计划(牛奶+X+坚果)(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
投诉人:海南琼中堑对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堑对村委会1号
被投诉人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 165号
被投诉人2: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A单元1401房
相关供应商: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四、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代理机构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有关规定,让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公司中标该项目。
(二)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文件精神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局驳回投诉人第1.2项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依法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