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 2024 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能力,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按
照《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琼财采
规〔2020〕13 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举办 2024 年度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 年以前在库的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024 年新入
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参与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20 日。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评审职业道德、
评标操作及注意事项等,共 12 个课时。培训采用网络授课方式。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学习完所有课程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共
3 次机会。每次考试须在开考后 45 分钟内完成答题并提交考卷,
考试时间结束未提交考卷的,系统自动交卷。每次考试结束后,
系统自动计算分数并显示分数。考试分数合格线为 70 分。最终
成绩以 3 次考试的最高分数计入。
四、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班由海南省财政厅主办,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具 体 承 办 。 参 训 人 员 直 接 登 录 系 统 ( 系 统 网 址 :
px.hnzfcgxh.com,登录手机号为评审专家在海南省评标专家库
管理抽取系统内预留号码)参加培训。培训、考试全流程线上完
成(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培训班将根据考试结果向参训人
员颁发《2024 年度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合格证》
(电子证书),一人一证。培训咨询服务电话:68546705、
66786893。
五、有关要求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时参加培训并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合格或缺考的,根据
《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琼财采规
〔2020〕13 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将在今年内统一组织补考。
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暂停专家抽取资格。具体补考时间
另行通知。
附件:操作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