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评审专家专项清理检查的通知
各评审专家及政府采购相关单位: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截止2023年海南省在库评审专家。
二、清理内容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清理方式
(一)评审专家信息资格自查
各评审专家登录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进行信息自查,存在信息不实、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未上传承诺书情形的,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进行专家信息维护,未及时维护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政府采购项目抽查
由我厅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对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四、清理工作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展,至2024年8月23日结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吉立屏,66786893;17786991632。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