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BL-2024-010
二、项目名称:万宁市0-3岁婴幼儿照护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泰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幢B单元1606室
被投诉人1: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卫健委办公楼四楼、五楼
被投诉人2:海南博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航豪庭二期C19地块7#楼2单元10层1002房
相关供应商:浙江威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二路1号2幢2层-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编制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瑕疵,招标文件采购详细清单中涉及到幼儿用书,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该项目所采购的幼儿用书属于书刊物,应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资格响应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万宁市0-3岁婴幼儿照护中心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为HN-BL-2024-010)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瑕疵,违法违规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规定,本局决定: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万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宁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