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NJY2024-56-2
二、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琼中县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惜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营桂林洋农场262号
被投诉人1:海南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被投诉人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 16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智能黑板中设置的技术参数有指向性,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招标活动公平原则,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智能黑板提供的检测报告标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设备录像演示及产品成熟度的评审标准存在指向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局驳回投诉人第1.2.3项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依法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