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NJY2024-56-2
二、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琼中县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宁宸月琴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再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良坛路10号檀府印象檀逸6号楼1单元二大三层2305号房
被投诉人1:海南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被投诉人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 16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在1至10项投诉事项中,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参数存在重复计算得分、加分、恶意串通、指向性和屏蔽性等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局驳回投诉人第1.2.3.4.5.6.7.8.9.10项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依法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