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落实性别平等相关举措意见的函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在政府采购领域落实性别平等政策要求,我们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相关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拟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二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合同公示模块,除现有公示内容外,还将同步公示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性别。具体显示如下(红色字体为新增公开内容):
采购人(甲方) | 海南省* | 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号 |
联系方式 | 0898—68****** | ||
供应商(乙方) | *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号*大厦1402房 |
法定代表人 | 张** | 性别 | 女 |
联系方式 | 0898—68****** |
三是上述新增内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将您的反馈意见于2024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告诉我们:
(一)书面信件或电话。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1507房间,邮政编码:570105,联系人:马树政,联系电话:0898-68503236。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hnzfcg@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性别平等反馈意见”字样,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我们将认真研究征集到的反馈意见,感谢支持我们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