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儋财采〔
2024〕111号
)
一、项目编号:GDSJL23DL-0803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儋州市南丰农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相关当事人:
磋商小组评委:周雅丽
地 址:海口市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室
磋商小组评委:梁瑛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仙桥路70号仙桥花园D 栋
磋商小组评委:孙景青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办红城湖片区道客和悦嘉
园3栋3001
四、基本情况
磋商小组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存在未按照审慎的态度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周雅丽、梁瑛、孙景青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儋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