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儋财采〔
2024〕117号
)
一、项目编号:GDSJL23DL-0806R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儋州市上达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次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相关当事人:
磋商小组评委:徐少杰
地 址:海口市国贸一横路金贸小区
磋商小组评委:陆鸿和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金福路文博府B区
磋商小组评委:柯少霞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苑写字楼3楼
四、基本情况
磋商小组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存在未按照审慎的态度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徐少杰、陆鸿和、柯少霞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儋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