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NJS2023-G005二、
项目名称
:乐东县中医院配套工程(二期)医疗办公设备项目(第三批)D包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福路4号文博府B区2幢405房
被投诉人1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月亮湾路
被投诉人2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相关供应商
1
:
江西牵廓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华通物流园内3栋2楼198办公室
相关供应商
2
:
江西迈迪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上栗产业园)
相关供应商
3
:
南昌市耀帮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文前大道文墨江南14号楼B2区2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项目评标过程有问题,中标结果有问题,中标方应该是海南函康贸易有限公司。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产品是国产产品,就对其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存在偏见,属于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
投诉人投诉事项2:江西牵廓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迈迪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耀帮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围标情形,请予以核查。
投诉人请求:1、立即停止本项目采购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作为财政监督部门查明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屡次都是不屑一切手段高价中标的原因;3、公开这次招标的真正评审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因此,本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驳回投诉人第1项投诉事项;
(二)撤销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牵廓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