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NJS2023-G005二、
项目名称
:乐东县中医院配套工程(二期)医疗办公设备项目(第三批)A包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海南永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3号瑞宏大厦B1503
被投诉人1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月亮湾路
被投诉人2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相关供应商:
江西权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北三路569号2楼A-1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A包中标单位:江西权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核心产品),中标品牌:南京华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型号:HW-4504C),其参数及配置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公告中“第三章第三项: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2)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的规定,存在虚假应标情况。招标公司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被质疑项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并未发现被质疑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理由,对我司提供的质疑文件中明确证据熟视无睹,被质疑项目仍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招标公司存在招标违规情况。
投诉人请求:1、撤销A包中标公告,重新组件评标委员会对A包中标单位:江西权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重新复核。2、建议废标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本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