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对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结果的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hnzfcg@163.com
二、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570105)
反馈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欧阳梦倩,0898-68503236。
附件:1.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 意见稿)起草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