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ST-CG-2021-033、HNST-CG-2021-035、 HNST-CG-2021-034、HNST-CG-2021-031。
二、项目名称:保亭县三道镇什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保亭县新政镇什非差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保亭县加茂镇什族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道镇什办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通(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海南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振彬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29号海口恒大美丽沙天璟02栋2单元8层0810房
四、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随机抽查该公司代理的4个政府采购项目,经检查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四通(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改。
四通(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