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以来,各单位及时报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进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为确保和财政部统计口径一致,全面、准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金额情况,填报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服务领域,在资金来源中分别按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填写金额。详件附表1-2。
(三)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计划,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制度建设、购买计划及预算安排等。
(四)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注重分析归纳有典型推广意义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报送,供各地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二、填报口径
购买主体范围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省财政厅以琼财综〔2015〕342号转发)、《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等相关文件界定,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不包含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仅包括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以上、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服务项目,也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服务项目。此外,数据统计要注意反映年度间变化情况和对未来的预期。
三、报送要求
每年分两次报送信息。上半年信息报送时间为7月15日前,全年信息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15日前。典型案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报送。
各市县财政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将信息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省直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将统计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县联系人:程丽丽 联系电话:68515256
省直部门联系人:吴艳 联系电话:68515256
附件:1.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统计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统计表(按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分类)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